各有关高等学校及专家: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精神,为做好本教指委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内容
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 个选题领域、22 个选题方向,具体申报范围参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 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 3年。经各教指委积极申请,工科类教指委及分指委可以组织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有关高等学校及专家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科学梳理新文科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脉络,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类专业特点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
(二)请各申报高校及专家立足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向导,结合“双一流”建设,围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实践。
(三)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单位牵头提出申请,丰富研究主体,形成工作合力。
三、申报数量
每所高校限申报1项。
四、专家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各单位可为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已入库,不需要重复推荐。每所高校可推荐1 名专家。
五、申报材料
(一)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二)《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三)《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四)《全国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推荐表》。
六、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高校组织本校教职工申报,召开相关评审会议,对本校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把关并择优向本教指委推荐1项。
(二)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本教指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不超过2项。
(三)《联系人信息表》、《推荐表》、《汇总表》和《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30日(星期二)前将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发至教育部高等学校道路运输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处,邮箱zhouss@chd.edu.cn。
联系人:周姗姗 电话:(029)61105060
教育部高等学校道路运输与工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二Ο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