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人才培养要求,切实推动建立高等学校交通运输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根据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做好2013年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点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8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交通运输教指委)及各分委员会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指导和评估作用,推动交通运输类专业内涵式发展,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交通运输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提高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人才培养要求为原则,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施、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三、具体工作
成立由交通运输教指委主任委员担任组长、各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副组长的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
8-10月,各分委员会进行相关调研,全面了解国内外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情况,搭建“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框架,各分委员会至少形成1个专业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初稿。
11月,各分委员会广泛征求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对初稿的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交通运输教指委。
12月,交通运输教指委对标准初稿进一步修订后,形成交通运输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教育部。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相关意见和要求,逐步开展其他交通运输类专业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制工作。